何谓强迫症

2008-12-23 18:22:04 来源:

  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,是以重复出现病人不愿意、明知不对但又无法控制的某些观念、意向和行为为其特征。病人常为这些重复出现的强迫现象所苦恼,虽尽力克制,但都无法摆脱,因而极为痛苦。本病常见于青少年,以男性为多见,特别多见于青少年学生。本病的发病诱因常不明显,仅少数病人是在某些心理一社会因素作用下发病,绝大多数则无明显原因地逐渐起病。但病人病前的人格特征,与发病很有关系,例如表现为拘谨、古板、犹疑、过分注意细节、要求十全十美等的人,易于在身体健康不良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引起本病。

  强迫症病人突出的表现是有强迫症状,这种强迫性症状可表现在两方面,即表现为强迫性观念与强迫性行为。

  强迫性观念包括强迫性联想、强迫性怀疑、强迫性回忆、强迫性穷思极虑等;

  强迫性行为则包括强迫性仪式动作、强迫性洗手、强迫性检查、强迫性计数等。

  据我们的观察,在强迫症中表现为强迫性观念者远多于强迫性行为,前者约见于75%的病例,后者仅见于25%的病例。

  在强迫性观念中则尤以强迫性联想(或称强迫性思虑)为最多,其次是强迫性穷思极虑、在强迫性行为中则以强迫性仪式动作为最多,其次为强迫性洗手。诚然一个病人可以合并有两种以上的强迫症状,但据我们的资料来看,其比例仅约占15%左右,而且其中还必有一种症状为主要的。

  不论是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,病人都知道这是由自己思想所产生或支配的,并不是别人的或外来的某种力量所支配,这就有别于某些精神病强制性思维与动作。此外,病人对各种强迫症状均明知不对或不必要,故常想控制,但终因控制后内心非常不适而无法摆脱,最后只好屈从,继续去思考、去做。这些强迫症状在病人集中注意于工作、情绪高兴,或受到威胁时可减轻;而在心情不快、无所事事、疲劳时则更加明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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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宏杰

杨宏杰 主任医师

上海岳阳医院

擅长:擅长治疗糖尿病、甲亢、肥胖、代谢综合症等内分泌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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